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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训练中心工程实训部负责人选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9点击数:

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系主任聘用管理办法》(辽石化大校发〔2023〕19号)相关规定,经中心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中心范围内进行工程实训部负责人的公开选拔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工程实训部负责人1名。

二、任职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

2.能坚决执行学校、中心直属党支部和行政的决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3.事业心、责任感强,长期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有无私奉献精神。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勤政廉洁,团结同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且无违纪违法行为。

6.熟悉工程实训部的业务,熟练操作实训设备,独立设计实训项目,精准指导学生完成实训操作,教学评价优良。

7.具有胜任工程实训部负责人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业务水平、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三、选聘程序

1.申请报名。凡具备任职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人员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系主任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于2025年9月1日17:00前报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办公室崔丽敏。联系人:崔丽敏,联系电话:024-56863883。

2.民主推荐。工程实训部负责人岗位如有2人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将在工程实训部内组织公开竞聘答辩和民主推荐测评;如报名人数为1人,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公开竞聘答辩和民主推荐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人员为工程实训部全体教师及中心领导、办公室负责人。竞聘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经历与业绩、对竞聘职务的认识及工作设想和思路等,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考察。根据民主推荐测评情况及任用工作需要,与中心教师进行谈话,全面考察候选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4.讨论研究。召开中心党政联席会议,根据测评结果、考察情况,充分讨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形成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5.公示。将拟聘用人选在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不影响任职的,中心党政联合下发聘用文件。

6.备案。中心将聘用人选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备案,聘用(任免)文件同步报送党委组织部。


附件:《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系主任报名登记表》



工程训练中心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