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党支部书记是工程训练中心党组织的政治领导者,是工程训练中直属党支部的负责人。在工程训练中心直属党支部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在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主持工训中心直属党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工训中心直属党支部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负责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负责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尤其是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考核、民主测评、管理工作。
四、协助校党委组织部做好工训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的管理、培养、考核、监督工作,健全干部管理制度;在对工训中心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的选配中,工训中心直属党支部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负责向校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做好考察工作。
五、负责主持召开工训中心直属党支部党的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各种问题,主持制定和审查工训中心直属党支部各项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工作要点和公文函电等。
六、负责工训中心直属党支部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工作,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负责主持召开工训中心直属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
七、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循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人事、行政管理及科技开发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通过党组织的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八、领导工训中心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并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
九、经常深入教学、科研第一线,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关心群众生活,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
十、负责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