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实训规范
工程训练中心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工作守则
发布日期:2015-10-16点击数:

1、各部门严格按照教学实习大纲的内容和时间授课,不允许私自删减或更改。

2、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提前进入实习、实训场地,做好上课准备,做到正点上课,正点下课,临时有事不能出勤上岗的,应跟主任请假并备案,以便另行安排,不请假者按缺勤处理。

3、把授课责任落实到个人,并根据教学课表合理地组织好本班(组)学生的教学活动内容,时间安排要紧凑,对讲课和操作过程中不认真学习的同学要及时给予批评指正。

4、上课期间对学生严格管理、严格考勤,不允许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情(如玩电脑游戏等)。遇到违反规定不听劝告者,有权停止其实习。如果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勤与教学检查组抽查的情况不符,追究指导教师的责任。

5、坚守岗位,在岗期间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巡回指导,教学检查组要进行不定期查岗,发现漏岗者将严肃处理。

6、按照要求做好评阅学生实习报告和考核评分工作,认真填写学生实习成绩考核表,如发现有遗漏或不认真者,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7、指导人员要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8、指导人员应根据授课内容,提前配备所需要的工具,并把设备调试到正常状态,保证学生实习时得心应手,同时搞好责任区的三防和环境卫生工作。

9、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积极研讨、改进教学方法,保证实习质量,降低原材料消耗。

10、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结合实际进行教学,以达到实习、实训目的。

11、主管教学主任应经常巡视检查指导人员在岗情况,各部门主任应对本部门完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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