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管理制度
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工作守则
发布日期:2015-11-09点击数:

1. 各训练部严格按照教学实训大纲的内容和时间授课,不许私自删减或更改。

2. 严格遵守教学时间,提前进入实训场地,做好准备,按时上课、下课,临时有事不能出勤上岗的,应跟主任请假并备案,以便另行安排,不请假者按学校教学规定处理。

3. 把授课责任落实到个人,并根据教学课表合理地组织好本班(组)学生的教学活动内容,时间安排要紧凑,对讲课和操作过程中不认真学习的同学要及时给予批评指正。

4. 上课期间对学生严格管理、严格考勤,不允许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情。遇到违反规定不听劝告者,有权停止其实习(此处与处有冲突)。如果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勤与教学检查组抽查的情况不符,追究指导教师的责任。

5. 指导教师在学生操作时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巡回指导,教学检查组要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漏岗者将严肃处理。

6.按照要求做好评阅学生实习报告和考核评分工作,认真填写学生实习成绩考核表,如发现有遗漏或不认真者,根据实际情况扣除指导教师的完成的部分教学工作量。

7. 实践指导人员要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训操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8. 实践指导人员应根据授课内容,提前配备所需要的工具,并把设备调试到正常状态,保证学生操作时得心应手,并对各自责任区的三防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

9. 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积极研讨、改进教学方法,保证实训质量,降低原材料消耗。

10.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结合实际进行教学,以达到实习、实训目的。

11.主管教学主任应经常巡视检查指导人员在岗情况,各训练班负责人应对本部门完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