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本中心石油化工产业链实训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各本科专业在认识实习与生产实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实习师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中心实习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工训中心基地所有本科专业在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等所有实践教学活动中,发生的各类人身伤害、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公共卫生事件等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 工作原则
(1)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始终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中心和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行带队教师现场负责制,各小组分工协作。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加强安全教育,完善预防措施,定期开展演练,做好常态下的预防和应急准备。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与学生所在学院及单位、当地医疗、消防、公安等部门的联动。
(5)依法规范,措施果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果断采取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五条 实习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工训中心成立实习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是实习期间应对突发事件的最高决策机构。
组 长: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中心副主任、学生所在学院主管实习工作的副院长
成 员:基地全体实习教师、学生所在学院带队实习教师
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工作;
(2)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3)决策重大应急事项,协调内外资源;
(4)负责事故发生后向上级部门的报告工作;
(5)组织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
第六条 现场应急处置小组
各实习队伍必须成立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由基地指导老师和学院带队老师任组长,学生班长、团支书、安全委员等学生骨干为成员。
(1)实习教师职责:
作为实习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实习队伍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处置;
执行应急小组指令,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组织学生疏散、自救互救,保护现场。
(2)学生骨干职责:
协助带队老师进行安全点检、人数清点等工作;
在老师指挥下,组织同学有序行动;
负责信息传递和通讯联络。
第三章 风险识别与预防预警
第七条 主要风险识别
根据各专业实习特点,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通用安全风险:突发疾病、火灾、触电等。
专业特定风险:
环境类专业:作业中的摔伤、虫蛇叮咬、中暑、失温等。
安全类专业: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灼烫、爆炸、受限空间作业风险、粉尘与噪声危害等。
第八条 预防预警措施
(1)实习前
严格审批:对实习场所和设备的安全保障条件进行严格考察与评估。
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全体实习师生进行安全动员和专项培训。
购买保险:要求学生所在学院为所有实习师生购买足额的实习责任险。
签订协议:外校学生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编制《实习安全须知》:下发至每一位学生,并要求签字确认。
(2)实习中
课前宣传:强调当日实习内容的安全注意事项。
劳保穿戴:严格执行实习过程的劳动保护规定,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工作服等防护用品者不得进入现场。
现场纪律:严禁嬉戏打闹、擅动设备、进入非指定区域。
信息畅通: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隐患排查:基地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带队老师每日进行现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第四章 应急响应与处置流程
第九条 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必须遵循“第一时间、逐级报告”的原则。
(1)现场发现人
立即向指导教师和现场负责人报告。
(2)带队教师
立即处置:迅速评估情况,启动现场处置。
立即报告:必须在1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中心实习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心副主任和教学副院长)报告基本情况。在30分钟内通过短信或微信简要报告情况。
书面报告:事件稍稳定后,尽快提交详细书面报告。
(3)学院领导小组
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学校主管部门(教务处、保卫处等)及学校领导报告。
第十条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点
(1)人身伤害事故(如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
立即停机:迅速切断动力源,防止二次伤害。
科学施救:切勿随意移动伤员,检查伤情,进行止血、包扎、固定等初步救护。必要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呼叫救援: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派人到路口引导救护车。
保护现场:设置警戒线,以便后续调查。
(2)火灾/爆炸事故
立即报警:大声呼救,按下手动报警按钮,拨打119火警电话。
初期扑救: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近的灭火器、消防栓进行扑救。
紧急疏散:指挥学生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弯腰,按疏散指示标志迅速撤离。
人员清点:撤离到安全集合点后,立即清点人数。
(3)突发疾病/中暑
立即休息:将病患移至阴凉通风处。
对症处理:对于中暑,进行物理降温,补充含盐水分。对于心脏疾病等,让其平躺休息,服用备用药物。
送医治疗:情况严重者立即送医。
第五章 后期处置
第十一条 善后处理
伤患抚慰:学院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看望受伤人员,安排家属接待与安抚,协助办理保险理赔和医疗费用事宜。
心理干预:组织心理咨询教师对受影响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消除事件带来的心理阴影。
恢复教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正常的实习秩序。
事件调查:配合学校、实习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厘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
预案评估: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全面评估,修订和完善本预案。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十二条 通讯保障
建立包括领导小组、带队教师、学生骨干在内的应急通讯网络,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所有人员须保存相关人员的紧急联系方式。
第十三条 物资保障
实习队伍应配备便携式应急药箱(内含常用药品、急救用品)、扩音器、对讲机等应急物资。
第十四条 经费保障
学院实习安全应急资金在实习专项经费中列支,用于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的开支,实报实销。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预案演练
工训中心基地每年定期组织实习师生进行本预案的宣讲和模拟演练,使每位师生熟悉预案内容、掌握基本急救技能和逃生方法。
第十六条 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工程训练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要求的变化及时更新。
第十七条 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训练中心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