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其他规定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工程训练中心石油化工产业链实训培训基地实习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5-08-22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本中心石油化工产业链实训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各本科专业在认识实习与生产实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实习师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中心实习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工训中心基地所有本科专业在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等所有实践教学活动中,发生的各类人身伤害、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公共卫生事件等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 工作原则

(1)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始终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中心和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行带队教师现场负责制,各小组分工协作。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加强安全教育,完善预防措施,定期开展演练,做好常态下的预防和应急准备。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与学生所在学院及单位、当地医疗、消防、公安等部门的联动。

(5)依法规范,措施果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果断采取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五条 实习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工训中心成立实习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是实习期间应对突发事件的最高决策机构。

组 长: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中心副主任、学生所在学院主管实习工作的副院长

成 员:基地全体实习教师、学生所在学院带队实习教师

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工作;

(2)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3)决策重大应急事项,协调内外资源;

(4)负责事故发生后向上级部门的报告工作;

(5)组织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

第六条 现场应急处置小组

各实习队伍必须成立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由基地指导老师和学院带队老师任组长,学生班长、团支书、安全委员等学生骨干为成员。

(1)实习教师职责:

作为实习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实习队伍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处置;

执行应急小组指令,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组织学生疏散、自救互救,保护现场。

(2)学生骨干职责:

协助带队老师进行安全点检、人数清点等工作;

在老师指挥下,组织同学有序行动;

负责信息传递和通讯联络。

第三章 风险识别与预防预警

第七条 主要风险识别

根据各专业实习特点,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通用安全风险:突发疾病、火灾、触电等。

专业特定风险:

环境类专业:作业中的摔伤、虫蛇叮咬、中暑、失温等。

安全类专业: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灼烫、爆炸、受限空间作业风险、粉尘与噪声危害等。

第八条 预防预警措施

(1)实习前

严格审批:对实习场所和设备的安全保障条件进行严格考察与评估。

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全体实习师生进行安全动员和专项培训。

购买保险:要求学生所在学院为所有实习师生购买足额的实习责任险。

签订协议:外校学生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编制《实习安全须知》:下发至每一位学生,并要求签字确认。

(2)实习中

课前宣传:强调当日实习内容的安全注意事项。

劳保穿戴:严格执行实习过程的劳动保护规定,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工作服等防护用品者不得进入现场。

现场纪律:严禁嬉戏打闹、擅动设备、进入非指定区域。

信息畅通: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隐患排查:基地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带队老师每日进行现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第四章 应急响应与处置流程

第九条 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必须遵循“第一时间、逐级报告”的原则。

(1)现场发现人

立即向指导教师和现场负责人报告。

(2)带队教师

立即处置:迅速评估情况,启动现场处置。

立即报告:必须在1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中心实习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心副主任和教学副院长)报告基本情况。在30分钟内通过短信或微信简要报告情况。

书面报告:事件稍稳定后,尽快提交详细书面报告。

(3)学院领导小组

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学校主管部门(教务处、保卫处等)及学校领导报告。

第十条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点

(1)人身伤害事故(如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

立即停机:迅速切断动力源,防止二次伤害。

科学施救:切勿随意移动伤员,检查伤情,进行止血、包扎、固定等初步救护。必要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呼叫救援: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派人到路口引导救护车。

保护现场:设置警戒线,以便后续调查。

(2)火灾/爆炸事故

立即报警:大声呼救,按下手动报警按钮,拨打119火警电话。

初期扑救: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近的灭火器、消防栓进行扑救。

紧急疏散:指挥学生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弯腰,按疏散指示标志迅速撤离。

人员清点:撤离到安全集合点后,立即清点人数。

(3)突发疾病/中暑

立即休息:将病患移至阴凉通风处。

对症处理:对于中暑,进行物理降温,补充含盐水分。对于心脏疾病等,让其平躺休息,服用备用药物。

送医治疗:情况严重者立即送医。

第五章 后期处置

第十一条 善后处理

伤患抚慰:学院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看望受伤人员,安排家属接待与安抚,协助办理保险理赔和医疗费用事宜。

心理干预:组织心理咨询教师对受影响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消除事件带来的心理阴影。

恢复教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正常的实习秩序。

事件调查:配合学校、实习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厘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

预案评估: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全面评估,修订和完善本预案。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十二条 通讯保障

建立包括领导小组、带队教师、学生骨干在内的应急通讯网络,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所有人员须保存相关人员的紧急联系方式。

第十三条 物资保障

实习队伍应配备便携式应急药箱(内含常用药品、急救用品)、扩音器、对讲机等应急物资。

第十四条 经费保障

学院实习安全应急资金在实习专项经费中列支,用于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的开支,实报实销。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预案演练

工训中心基地每年定期组织实习师生进行本预案的宣讲和模拟演练,使每位师生熟悉预案内容、掌握基本急救技能和逃生方法。

第十六条 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工程训练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要求的变化及时更新。

第十七条 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训练中心 

2025年8月22日